2007年6月10日

玉蘭花與口香糖(下)

自小生長在台北,讓這樣的小販臨到面前向自己兜售十元、二十元小東西的經驗多不勝數。幾乎就是賣兩樣東西:玉蘭花和口香糖。仔細想想,我在花蓮似乎都沒看到這樣的小販,與之互動的經驗因此標定著我台北生活的記憶。而且,與這樣小販的互動,竟然是轉動著我的成長的軸心。

「素樸的好心」只會發生在時間多心情好的時候,而且只能「偶爾」。可是台北街頭這樣的小販非常多,常常兩三個路口就遇到一個,遇到第一個時心想「幫幫忙吧」, 結果又遇到一個,只好不好意思地搖了搖手。再遇到第三個就開始不耐了,忍不住抱怨起來:「幹嘛暴露你們的弱勢,這樣刺激我的眼睛和良心啊?!」慢慢地,學會轉開視線,不再看見不再搭裡。高中時候的我慢慢也學會這樣,而且覺得這樣很好,表示我正在逐漸長成一個台北大人的樣子。直到發生那件事,那件改變我一生的事件。

那個下午在家附近的泡沫紅茶店唸書,一個叫賣口香糖的女人的聲音竟然出現在泡沫紅茶店輕柔優雅的背景音樂裡,而且聲音愈來愈近,刺破 了店理特有的優雅的消費氣氛。「怎麼讓小販進到店裡騷擾客人呢?」這可不同於街頭停駐的小販,要轉移視線還是走開去可以自己決定;坐在位子上哪也不能去,她待會來到我桌邊,豈不是被迫得要面對,很麻煩呢!明明已經花錢進到店裡,應該有權利享受某種人造的舒適放鬆感啊!應該用消費力篩選能進入這個空間的人啊!

於是,當那個女人終於走到我的桌邊,問我「小姐,要不要買口香糖?」時,我完全沒有回應她,維持著原來唸書的姿勢。我感覺到自己穿著所謂的名校高中制服、看著攤開在眼前的高中課本,驕傲的感覺我與她是不同的。她再問了一次「小姐,要不要買口香糖?」我還是沒理她。

可是她知道我聽到了,我也知道她知道,所以我們兩人都知道:我的不搭理她是故意的。她沈默了一陣,我感覺到她視線的灼熱,感覺自己快被看的焦了,心裡不知道哪一處隱隱在發燙...突然,她很用力的在離開前丟出一句話:「為什麼不理我!?不要可以說啊?為什麼要不理我?!」

寫不下去。一邊寫心很痛很痛一直流淚。這件事情到現在想起來都還是教我很痛苦,曾經這樣對待一個人。

當時,我在聽到那一句話的瞬間就裂開了,只能坐在位子上一直哭一直哭,等到回過神來她已經不見了。我不知道她長什麼樣子,不能跟她說對不起、不能彌補她我曾經給她的污辱。永遠,我背負著一個無法彌補的罪,如此傷害一個人。

十幾年後的我,最喜歡看見的就是每個面前迎來的人的面孔,每一個表情、眼神後面有他們獨一無二的故事與心思感情,吸引我想要去靠近,想要支持他們繼續走下去,在他們與我偶然交錯的人生路上。如果說像一片落葉的命運,沿途有什麼想要看見的風景,就是這些有緣擦肩的人的生命故事吧。是他們餵養了我,讓枯葉還有生機。

常常想起那個賣口香糖的女人,祈求上天厚待她以赦免我;想謝謝她,是她讓我裂開、讓我有了傷口、讓我觸到內在柔軟發燙的某處,讓我,正視每個迎向我的眼神,並且珍惜。

--寫於 2007-06-02 22:38:15

2 則留言:

  1. 我明白這個的傷痛‧但我也很感動看到你在中間的深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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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你,理解這個歷程,理解這個最痛卻最重要的成長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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