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日

說些狗話





學期做了一個談狗的短片,但只說了我想說的其中一點點。

記得當時看到一部畢業製作,片名是《家》,酷卡上,一隻狗坐在牠的狗屋前。家,是主人的家還是牠的家?(這是我的自行延伸,與片子主題無關)這個稱之為「家」的空間,或是一間屋子、或是一個村子,會讓居住在其中的人感到安全、自由、放鬆。那共同居住的狗呢?也能在這個空間裡自在安全,偶爾賴皮不乖、偶爾使性犯過嗎?如果不能,這個空間也能稱為狗的家嗎?

對許多人來說,這個疑惑或許從來沒有發生。養狗就養狗,養在籠子裡,就像養雞一樣,只差不會吃狗,不過不吃只是因為狗典型不是拿來吃的,狗另有用途,狗可以牧羊、獵豬,和看家。尤其是看家,再呆的狗都能看家,而且牧羊、獵豬有限,每個家庭卻都有門戶得要看守,所以狗幾乎是防盜器、警衛出現之前,家家戶戶必備的家庭安全設施。

「是設施還是活體?是附屬之物還是獨立生命?」這些好像大帽子一樣的問題是我一直無法問出口的問題,面對著尋常人家親戚鄰里慣習的飼養行為,那既無蓄意之惡更甚至也是照顧周到的。可是無蓄意不思考僅只是素僕的守分;照顧周到也可以換句話說成保養良好,常換電池常擦拭可以增長警報器壽命喔這樣。

直到去年九月搬來台南官田村,一間平房有院子沒圍牆。有院子沒圍牆是我的理想,同時應該也是我的狗的理想。換句話說,我的和牠的喜好習性,共同形成了我租房子的標準。可是房東阿嬤不喜歡狗不太希望房客養狗。她每天下午會到我租屋的院子散步,看到阿娟跑來跑去沒鍊子也沒籠子覺得不可思議,再看到阿娟會跟著我的屁股進家門在房裡睡覺就抓狂了,她說:『鄰居跟我抗議你的狗跑到人家院子裡。要養狗可以,你至少要把牠拴起來或者找個籠子,不能讓牠在外面亂跑,狗更不能進屋子!沒有人這樣養狗的啦!我要早知道你們養狗我就不租給你們了。』(阿嬤不奇怪,後來真要另找房子的時候赫然發現原來好多人不租房子給養動物的人,那段時間很孤獨,讓我想起以前抱著流浪貓被台北各大獸醫診所拒絕時的孤獨)

除了阿娟被抗議,室友中途照顧的狗(溫馴的小型狗,也是自由在院子打轉)於某個我們都不在的下午被打傷,醫生就傷勢判斷是被摔傷的,力道很重。那天剛好為了暫時杜阿嬤之口我把阿娟拴了起來讓牠甚至無能自保。

於是我困惑到了極點。我決定要問問大家養狗是怎麼養、為什麼這樣養、為什麼要養?對自家或鄰家的狗所施予的行為(控制行動、割聲帶、殺、虐等,之所以針對這些例子分別是因為控制行動是普遍的,也包括房東抗議阿娟的切身;中途照顧的狗一直沒有叫聲猜想是被飼養、丟棄牠的繁殖場割了聲帶,台北媽媽家的公寓也很多見;官田隆田這一帶有不少人殺狗吃肉,以前多是外省老人,現在有固定冬令進補的人口;虐待直接是因為我家的狗被虐待,而這被我認為是最直白的恐怖)背後各是基於什麼樣的想法動機?

採訪過程中看到各式各樣的動機(連可以賺錢都有)、養法,我還是很困惑。關鍵的差異到底是什麼?那些瑣瑣碎碎的差異有什麼意義?直到採訪君萍。當君萍談家狗阿吉一年前意外死亡事件突然哽咽的時候,我感覺到內在有一陣潮湧被同一個力量牽引,我想念起我的狗…也彷彿預習起未來必然分離時的悲傷。教我們同時動容的是彼此內心的情感,那是什麼樣的情感呢?君萍說:好像是對著家人的。

教養阿娟的過程中我其實一直不斷疑問我跟牠是什麼關係。我們的生命形態是完全不同的,生物習性不同、心靈不同、語言不通,可是我們卻住在一起,同進同出。這樣究竟是什麼樣的關係?

有些人認為這就只能是「主人」與「寵物」的豢養關係,寵物是主人的「所有物」,沒有所謂主體性,僅依其「功能」被主人所定義:看門狗(價值是看門)、名種狗(價值是品牌的社會意義與交易金錢)、把玩狗(價值是娛樂)…可是爸媽也供小孩吃住,小孩跟爸媽也常常語言不通彼此不解啊,那為什麼就不會被理解為豢養?當專家說:「父母雖然生養小孩,小孩卻不是父母的財產,彼此是獨立的個體,父母要尊重小孩的主體性與獨特性。」的時候,我可不可以也說:「人雖然供狗吃住,彼此卻是獨立的生命個體,人應該要尊重狗這種生命的主體性與獨特性。」狗愛人畏人敏感脆弱,就跟小孩對父母一樣,該謹慎反思的是權力大者對弱小輕易形成的宰制與規訓。

有人說小孩與狗,一個是人一個是“畜牲”怎麼放在一起比較啊?異種生命比較低下嗎?“畜牲”用來指稱異種動物,就像“番”、“鬼”用來指稱異人種,充滿貶抑的味道,用以抹去豐富多樣的生命原貌,異化成扁平空洞的他者(Others),至此,哪還會想理解想善待?

人可能與不同形態的生命相互理解或者互為主體的平等對待嗎?
我問這個問題是不是太奢侈?人在自己的社會裡,對待不同X(很多都能代入,族群、社經、性別、性取向...)的人都少有尊重或溫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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